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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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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4-04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文本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无偿借款3,000万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三个月,用于缓解公司短期资金需求压力。

2、关联关系:问泽鸿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20146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人民币3,000万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方的问泽鸿先生、问泽鑫先生和朱志英女士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强永昌先生和潘志强先生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止本交易日,问泽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2%,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20062月至2014627日,问泽鸿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因此问泽鸿先生本次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合同约定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向公司提供期限为三个月的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

四、关联担保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该笔借款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开、诚实、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

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强永昌先生和潘志强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属于关联交易,本项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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