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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相关材料,对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和电线电缆行业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的影响,所以我们同意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独立董事:
孙勇 潘志强 王德宝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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