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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12月28日上午,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董事长问泽鑫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到会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因控股子公司上海摩恩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项目增加,需加大融资需求。公司认为其经营情况稳定,项目资产优质,同意为其壹亿元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提供担保,解决其资金需求问题。
鉴于本次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一)条规定,上述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5年1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在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5年12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占有表决权董事的100%;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拟定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