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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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4-01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性,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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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2、发行期限:3 年
3、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分行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担保情况:担保人为上海市再担保有限公司
7、担保方式:由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发行票据向上海市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再担保,本公司用资产抵押或问泽鸿股权质押方式向上海浦东再担保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8、担保费用:由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全额补贴。
9、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二、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理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董事会在取得有权机构的批准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效期内,根据市场、
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办理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中期票据申报
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授权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过程中,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等有关事项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企业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
币1.5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通过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本,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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