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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性,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6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适当的委托理财投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
2、投资原则
(1)全部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2)理财产品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理财产品主要选择风险较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理财产品;
(4)公司资金部和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和操作,并定期汇报。
3、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或作其他用途。
4、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各自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6、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期限和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相关的具体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部、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严控风险,规范运作。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第一、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第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三、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中下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仅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4、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的决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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